经营范围
受主体公司委托从事:皮革、皮鞋、皮件、明胶、箱包、毛纺制品、橡胶鞋底、布鞋、帽的销售;球类、纺织品、服装、橡胶及橡胶材料的销售;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类皮革、鞋、箱包(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);进口本企业生产、科研所需的原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零配件(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);百货、五金、交电、照明电料、化工产品(不含化肥、农药、农膜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)零售;原皮收购;房屋租赁、机械设备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