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办公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监控设备、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、多媒体广告制作销售服务、会议系统安装。音响设备、电子产品(不含出版物)、智能楼宇对讲机、LED安装服务、办公家具、五金产品、音乐器材、美术器材、实验室器材、计算机集成设备*销售安装及维修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